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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东梅律师:冒名处分行为,能否适用善意取得?无权处分行为人持真实权利人交与的身份证、产权证等证件,利用相貌相似等特定情况,以特定他人的名义,处分他人不动产,交易相对人误认为行为人就是真实权利人。这种冒名处分的行为,能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冒名处分 #善意取得 #物权公示制度 2023-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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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大海律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属于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国有土地上使用权可以通过出让或者划拨的方式进行流转,出让需要相对人支付相应的对价,划拨要求行政机关是出于公共利益的考量。如果以出让的方式流转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该案件应当属于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行政诉讼 #民事诉讼 2023-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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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士菲律师:保管过程中产生的孳息,应当归谁所有?在保管合同中,如果双方当事人就保管期限有明确约定的,保管人在保管期限到期之后或寄存人提前来领取保管物时,应按时返还该保管物。保管人不仅应当返还保管物原物,还应当将保管物的孳息一并返还寄存人。#孳息 #保管合同 #合同纠纷 2023-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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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宪充律师:融资租赁中租赁物灭失的风险,如何承担?在传统租赁契约中,租金与标的物的使用收益互为对价关系,出租人负有保持标的物适于使用收益状态的义务,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致使标的物毁损灭失时,该危险应由出租人负担。但融资租赁合同则相反,标的物毁#融资租赁 #风险负担 #合同纠纷 2023-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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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坤律师:融资租赁中租赁物存在瑕疵,出租人是否承担责任?融资租赁合同兼具融资和融物的特点,通常存在融资租赁合同或买卖合同,该两份合同中主要分为三方主体:出卖人、出租人和承租人。由出卖人和出租人签订买卖合同,由出租人和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对于租赁物的质量瑕疵#融资租赁 #出租人责任 #合同纠纷 2023-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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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灵倩律师:融资租赁纠纷中,承租人能否直接向出卖人索赔?出租人基于买卖合同关系中买受人的身份,若出卖人违反买卖合同约定,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出租人当然地具有向出卖人索赔的权利。但是在融资租赁关系中,实际使用租赁物的是承租人,若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承租人#融资租赁 #索赔权 #合同纠纷 2023-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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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颖律师: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确定租赁物,该举证责任由谁承担?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瑕疵担保免责是原则,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是例外。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出租人应当承担责任。那么对于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确定租赁物的事实,应当由谁举#融资租赁 #举证责任 #合同纠纷 2023-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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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晨煜律师:融资租赁合同租赁期满,租赁物应当归谁所有?在传统租赁中,承租人的一项主要义务就是于租赁期间届满时,将租赁物返还给出租人。但是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对于租赁物具有更大的使用需求,因此双方可以协商确定租赁期限届满后,租赁物的归属问题。#融资租赁 #租赁物所有权 #合同纠纷 2023-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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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广明律师:融资租赁合同无效的,租赁物归属所有?融资租赁合同中,所涉及的标的物只有一个,但涉及的主体却有三方,因此,对于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租赁物的归属问题,非常有必要予以厘清。那么对于融资租赁合同被确认无效的情形,租赁物应当归谁所有呢?#融资租赁 #合同无效 #合同纠纷 2023-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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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强律师:向第三人履行的买卖合同,标的物检测标准如何确定?与直接向买受人履行合同相比,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内容中附加了“向第三人履行”的约款,以此变更了给付义务的方向。如果第三人在接收标的物时对标的物的检验标准与买受人的检验标准不一致时,应当如何处理?#向第三人履行 #买卖合同 #合同纠纷 2023-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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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蕴琦律师:标的物上存在抵押的,出卖人是否承担责任?买卖合同关系中,出卖人负有质量瑕疵和权利瑕疵担保义务,不仅需要对标的物的质量承担担保责任,也应当对标的物不存在第三人可以主张的权利负有担保责任。违反瑕疵担保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权利瑕疵 #买卖合同 #合同纠纷 2023-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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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放律师:第三人原因造成违约时,应当由谁承担责任?在合同违约中,一般情况下,是一方当事人自己的原因造成违约。但在实践中,由于各种社会关系是相互联系的,所以,一方当事人的违约时常因第三人行为所致。那么因为第三人造成的违约,合同当事人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呢?#因第三人原因违约 #违约责任 #合同纠纷 2023-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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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军律师:定作人不履行付款义务,承揽人是否享有留置权?按照约定支付相应对价是定作人的主要合同义务,对价一般包括承揽人的工作报酬、承揽人提供材料时的材料费、定作人提供材料时或其迟延受领时承揽人保管材料或工作成果的保管费。如果定作人不履行付款义务,承揽人是否#留置权 #承揽合同 #合同纠纷 2023-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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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柏秋律师: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日常业务往来过程中,难免会存在超越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的正常商业活动。如果超越经营范围签订合同,对于此类合同的效力应该怎么认定?#经营范围 #合同效力 #合同纠纷 2023-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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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宇律师: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范围,应当如何确定?缔约过失责任通常被认为是在合同未成立、无效、被撤销等情形下,缔约一方因合同订立过程中的过失行为而对相对方遭受损失承担的赔偿责任。那么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范围,应当如何确定呢?#缔约过失责任 #先合同义务 #合同纠纷 2023-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