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物灭失债权怎么实现,抵押物灭失后责任如何承担?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都知道一般在债务关系中,抵押物消灭的情况是不可避免的。一旦发生这种情况,有些债权人可能会因抵押物灭失而消失抵押权。也就是说债权人就不能通过处置对抵押物来主张权利获得自己的债权。那么,抵押物灭失债权怎么实现,抵押物灭失后责任如何承担?
甲企业向乙银行借款,以厂房抵押并已登记,后甲到期未还款,乙申请拍卖厂房,但该厂房产权却被法院撤销,导致银行债权不能实现,请问乙银行该怎么办?
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消灭。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抵押财产。
1、在抵押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况下,抵押权人可以就该抵押物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优先受偿。
2、抵押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况下,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未届清偿期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等采取保全措施。
3、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消灭,显然,银行不可能再通过对抵押物直接主张权利的方式来实现债权。但该条同时规定,“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抵押财产。但是你的情况属于不可抗力,不用继续提供其他抵押物。
抵押物灭失的,抵押权消灭。但因抵押物灭失而获得的赔偿金,应当继续作为抵押的财产。保证人只对除赔偿金外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对于抵押物灭失的法律后果主要有两种,一种就是抵押权因为抵押物的灭失而消失,另一种就是抵押物灭失之后会获得一些赔偿,而这部分赔偿金将会作为抵押财产抵押给抵押权人,以此来保障抵押权人的权益不被损害。
根据我国《担保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抵押物灭失会引起两种不同的法律后果:其一,抵押权因抵押物的灭失而灭失;其二,因抵押物灭失而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抵押财产,这时抵押权人仍可就该赔偿金而优先受偿。
《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消灭,显然,银行不可能再通过对抵押物直接主张权利的方式来实现债权。但该条同时规定,“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抵押财产。”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条的规定,在抵押物灭失、毁损的情况下,抵押权人可以就该抵押物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优先受偿。
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4条的规定,抵押物在抵押人处灭失、毁损的,应当认定抵押关系存在,并责令抵押人以其他财产代替抵押物。
- 债务承担与债务转移的区别在哪...2023-03-01
- 因疫情导致超出诉讼时效,如何...2023-02-27
- 善意取得情况下签订的买卖合同...2023-02-27
-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债权人与债务...2023-02-27
- 发生大规模疫情,构成不可抗力...2023-02-27
- 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有哪些,与...2023-02-27
- 保理公司从事借贷业务的法律风...2023-02-27
- 什么是物业费2023-02-27
- 残疾人有残疾证有什么好处2023-02-27
- 建设工程的质量纠纷如何处理?...2023-02-27
- 未作约定的债务利息,受法律保...2023-02-27
- 商家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消...2023-02-27
- 老赖开豪车不还钱就没辙了?法...2023-02-27
- 企业借贷合同有效吗,企业间借...2023-02-27
- 借款人有能力偿还情况下,法院...2023-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