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词:|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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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没有提出反诉,二审能否提起反诉?原告起诉被告,被告也能起诉原告,如果满足一定条件的,人民法院会将案件合并审理。那么反诉的提出应当在何时提出呢?二审提出反诉,法院会受理吗?#反诉 #诉讼请求 #民事诉讼 2023-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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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权与请求权,法律效果有何不同?民法中权力可以分为请求权、支配权、形成权和抗辩权,形成权和请求权在法律效果上的区别是什么呢?#形成权 #民事权利 #综合 2023-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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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代理与无权处分,法律效果有何不同?无权代理和无权处分都是行为人没有相应的代理权限,但是其属于不同的法律制度,所承担的作用也有所不同,那么无权代理与无权处分,法律效果有何不同?#无权处分 #无权代理 #民事法律行为 2023-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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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宅基地后,使用权年限如何计算?将宅基地转让后,受让人取得该宅基地的使用权,由于是受让取得,此时宅基地的使用年限不变,还是从受让时重新计算期限呢?#宅基地使用权 #物权变更 #法律效果 2023-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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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承兑汇票,如何实现担保?商业承兑汇票是商业汇票的一种。是指收款人开出经付款人承兑,或由付款人开出并承兑的汇票。使用汇票的单位必须是在人民银行开立账户的法人,要以合法的商品交易为基础,商业承兑汇票,需要提供担保吗?#商业承兑汇票 #汇票 #法律效果 2023-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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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地役权是否随之转让?地役权是对他人土地的利用,对于土地的依赖性较强,如果土地上的承包经营权或者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地役权是否也应当随之转让呢?#地役权 #用益物权 #法律性质 2023-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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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物权的变动,应当如何判断?民法中区分债权效力和物权效力,签订了买卖合同,并不意味着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那么动产物权的变动,应当如何判断呢?#交付 #动产物权变动 #物权 2023-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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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应当如何理解?物权变动需要一定的条件,有些情况下是依据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有些情况下不需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即可以发生物权的变动。关于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主要有哪些类型呢?#物权变动 #法律行为 #法律效果 2023-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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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回执行申请,是否收取申请执行费?在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债务人仍然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的,需要缴纳执行费,如果当事人在执行程序中和解并申请撤销强制执行,是否还应当缴纳申请执行费呢?#撤销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 #执行程序 2023-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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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委员会,是否具有诉讼主体资格?村民委员会是农村居民的基层自治性组织,但其身份既不是行政机关也不是事业单位,不少人疑惑村民委员会的法律性质,村民委员会,是否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呢?#村民委员会 #特别法人 #诉讼主体 2023-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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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当事人不提出再审,法院能否提出再审?法院的判决、裁定文书生效后,当事人认为法院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或者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也可以依照职权提起再审,那么人民法院提起再审是否受到再审申请期限的限制呢?#再审期限 #再审 #民事诉讼 2023-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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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外和解后一方不履行义务,能否再次起诉?双方在法院作出判决前,双方达成合意,庭外和解,但是签订了和解协议后,一方并没有履行和解协议,对方能否再次起诉呢?#和解协议 #起诉 #民事诉讼 2023-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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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不再理原则,应当如何判断?一事不再理原则也被称为禁止重复起诉,主要是为了解约司法资源,不然当事人对裁判结果不满意,一直重复起诉,将会导致争议永远无法解决。那么一事不再理原则,具体是怎样的呢?#一事不再理 #起诉 #民事诉讼 2023-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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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期间,是否包括在途时间?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一审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提起上诉,那么期间结算是以当事人寄出之日起为准还是以法院收到文书之日起为准呢?#送达期间 #诉讼期间 #民事诉讼 2023-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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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广告,是否属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发布失物招领,公告宣城任何人找到某遗失物,失主将给予该人若干金额的补偿,此种性质的悬赏广告并没有特定的相对人,其性质是属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还是要约呢?#悬赏广告 #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 2023-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