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指的是什么?什么情况下可以拿到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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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7 11:12:19 44063

经济补偿,是指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与公司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在公司在明知我家庭有困难不能出差的情况下,安排我一个月去外地分公司出差一个星期。我与公司协商不成,公司以员工手册上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没有经济补偿。请问合法吗?公司的员工手册上规定了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其中一条是: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的安排,或者消极怠工,情节严重的。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此外,为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限制恶意竞争,《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九十条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在从业期间和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必须遵守劳动合同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保守原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以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其他保密事项;否则,劳动者将承担违约责任,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对竞业限制条款亦应予以规范,因为竞业限制将会造成劳动者收入和生活质量的下降,对劳动者基本的生存权产生威胁。为此,竞业限制不能无限扩大竞业限制劳动者的主体范围和保密事项范围、竞业限制的地域范围和竞业限制年限,并且用人单位必须给予劳动者竞业限制期间的经济补偿,否则,竞业限制条款对劳动者无效。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协议中未明确在竞业限制期间应支付的经济补偿,或虽签有竞业限制协议,协议中亦约定有按月支付竞业限制补偿的条款,但实际上并没有支付该经济补偿,那么该竞业限制条款对劳动者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在于调整一定的社会关系,而无论是授权性、义务性或是权义复合性的法律规范,潜藏于后的是法律对某种社会存在的价值判断和价值评价,或肯定或否定。经济补偿则是通过调整当一方对家事劳动有特别贡献的婚姻家庭关系来保护该方当事人的利益,从而体现法律对家事劳动的价值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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