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哪些条款是必须要有的?对于劳动合同条款法律又是怎么规定的?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劳动纠纷

2023-03-14 09:11:45 19808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但是,我国对于劳动合同也是有法律规定的,有一些条款是必备的,而有一些条款是可有可无的。当然,每一个劳动者都会知道一个合同,必然会有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多少,假期的规定之类的,除了这些最基本的,是否还有其他法律规定的必备款项呢,答案是肯定的。

你好,我在一个工厂里打工,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想和单位签一份劳动合同,需要列上哪些条款呢?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中必须明确约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约责任等条款。除此之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还可以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协商约定双方共同关心的其他内容,比如使用期限、福利待遇、违约金和赔偿金条款等。

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施的,任何单位都得参加。因此,即使在劳动合同中未加约定,劳动者依法仍享有这些劳动保障权利。

第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第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第三、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目前我国实行的工时制度主要有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三种类型。

标准工作制指: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不定时工作制:没有固定工作时间限制的工作制度;

综合计算工时制: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劳动者工作时间,但平均工时标准同标准工时制。

第六、 加班费

(1)平时晚上加班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2)周末加班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法定假日加班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4)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加班费,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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