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受害人可以获得哪些损害赔偿?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交通事故

2023-02-23 10:50:56 18641

发生交通事故是司机和受害人都不愿意发生的事情,对于司机来说,司机可能因为发生交通事故而需要承担民事责任乃至刑事责任,对于受害人来说,受害人的财产甚至人身受到了伤害。无论是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或是刑事责任,勇于承担赔偿责任都会作为处理司机的情节酌情处理。

网友咨询:

2017年7月18日,A省某汽车运输公司的大货车沿河间道路下匝道行使,受害人李某骑自行车同向正常行驶。大货车行至匝道出口(该出口无交通信号)时因制动功能障碍,车头撞倒李某,拖带后左中轮碾压李某身体造成重伤,经抢救无效身亡。问该起交通事故中李某可以获得哪些损害赔偿

河北东方伟业律师事务所张红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机动车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制动器、转向器、喇叭、刮水器、后视镜和灯光装置必须保持齐全有效,不准超过行使证上核定的载重量,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过,非机动车让机动车先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主要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

本案中,经公安交警部门查验,运输公司的肇事车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肇事车制动性能不合格、超载,且在没有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就通过路口,撞上李某,应当认定为负事故半责。李某在通过无交通信号的路口时,未给机动车让道,应当认定为负事故半责。李某因该起交通事故受重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身亡,故可以主张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有被扶养人的,近亲属还可以主张被扶养人的生活费。具体数额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当地人均收入或消费支出计算。

张红律师普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张红律师,毕业于河北大学,2008年毕业以后一直从事法律工作,先后在律师事务所、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已经非常熟练并专业从事保险、交通事故、民间借贷;现在正钻研建筑工程、公司股权等,并具有雄厚的律师团队。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