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动他人车辆造成的交通事故,由谁承担责任?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交通事故

2023-02-23 10:34:18 43803

为了自己的方便,擅自挪动他人车辆,貌似只是一个小小的行为,但如果因此造成交通事故,挪车人是否要为自己这一个小小的行为买单?挪动他人车辆造成的交通事故由谁承担责任

挪动他人车辆造成的交通事故由谁承担责任

挪动他人车辆造成交通事故,挪用人应当承担责任。

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的规定请求由机动车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

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这样停车,发生事故将担责:

1.除依法施划的停车泊位外,机动车在人行道上停放,不在规定地点停放,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2.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3.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机动车停车的;

4.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机动车停车的;

5.公交站、急救站、加油站、消火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以外的机动车停车的;

6.机动车路边停车未紧靠道路右侧,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7.城市公交车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8.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无法移动时,未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未在来车方向按照规定距离放置警告标志的;

9.机动车不当停车,驾驶人和乘客开关车门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10.发生轻微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不按快处程序处理,未及时撤离现场,与其他车辆发生再次碰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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