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享有继承权吗?
在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主体资格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故胎儿并不具有继承权,但为了保护胎儿的利益,各国都强调在分割遗产时应考虑对胎儿进行特殊保护。如我国《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需要指出的是,该份额原则上应按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确定,如果是多胞胎的,则应按胎儿的数量保留继承份额。
网友认为:
我觉得这只是个别立法官员或者学者,为了在这次修法的过程中统一规范的梳理一遍民事法律体系而特意列出的一条吧,还是以最终通过版本的措辞为准。
外行人说句题外话:儿子刚死父母就急着跟孙子争财产,就没考虑过儿媳以后做单身母亲多艰难吗?难道是儿子太多死一两个无所谓,所以这个孙子/孙女要不要也没多大关系么?
也就是说其他继承人为了遗产导致有继承权的胎儿在腹中死亡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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