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知识产权

2023-03-13 17:15:01 7354

我们知道著作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一般来讲,使用他人的作品是需要著作权人许可支付报酬的,但是也有些情形是不需要的,那么,什么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3、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著作权人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8、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且不以营利为目的;

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11、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已经发表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12、以阅读障碍者能够感知的无障碍方式向其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五条,为实施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图形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限制。

以上就是“什么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的相关内容,发生著作权纠纷,可以调解,也可以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书面协议,也没有在著作权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延伸阅读
  • 专利受理通知书意味着什么?

    专利提交申请后,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的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发出受理通知书,专利受理通知书和受理文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 如何界定音乐作品侵权?

    歌手因作品涉嫌抄袭时,总会被推上风口浪尖,而每当类似的事件发生,都会引发网络上新一轮对音乐作品著作权问题的探讨热潮。

  • 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诉讼时效是指请求人民法院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法定的有效期限。在法定的有效期限内,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请求权予以保护;超过法定...

  • 给电视剧写续集小说算侵权吗?

    二次创作,又称再创作,是指利用现有的文学作品、图像、电影、音乐或其余艺术作品。这些作品被称为“二次创作物”。

  • 被起诉商标侵权怎么处理?

    随着经济的发展,注册商标也越来越多,而许多经营者法律意识较为淡薄,直到被诉讼后,才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需要承担民事侵权责...

  • 是否所有的专利权都可以转让?

    这些年来,我国专利申请量的突飞猛进,表明企业经营者对专利关注度越来越高。对于自身科研能力并不强、在专业领域技术积累并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