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
-
选择之债中选择权由谁行使选择之债,是指可以从约定的几种给付标的中选择一种给付的债。一般情况下,选择之债的选择权可以由双方约定;未约定的,由债务人行使;但债务人在法定期限内未进行选择并经催告后仍未选择的,那么选择权就转移至对方#选择之债 2023-02-27
-
没借条如何追回借款,怎么处理?亲朋好友之间相互借钱,但又不好意思提到留借条或欠条的情况比比皆是,这就给出借人留下了不小的隐患,要不回来的情况不在少数。那么没借条如何追回借款,怎么处理?网友咨询:没借条如何追回借款,怎么处理?广东艾#没借条如何追回借款 #怎么处理 #债权债务 2023-02-27
-
遇到情势变更时的法律救济方法是什么所谓情势变更,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情势变更,致合同之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显失公平,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当事人遇到情#情势变更 2023-02-27
-
哪些债权不能进行转让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的规定,不能转仍的债权法定情形有:(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债权转让 2023-02-27
-
债务人去世了怎么处理,如何解决?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借钱,在一定程度上也说明了诚信的问题。但是世事难料,总会存在意外等突发情况,那么债务人去世了怎么处理,如何解决?网友咨询:债务人去世了怎么处理,如何解决?辽宁汇侓律师事务所徐#债务人去世了怎么处理 #如何解决 #债权债务 2023-02-27
-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适用范围是什么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和第五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适用范围是:(1)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2)债务人恶意延#撤销权 2023-02-27
-
居住权什么时候消灭居住权,是指对他人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条的规定,居住权期间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居住权 2023-02-27
-
因债权转让取得的从权利需要再进行登记或交付吗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债权转让取得的从权利无需再进行登记或交付。比如,因受让债权而取得抵押权的,抵押权自受让主债权时即享有,而不以再次登记为前提。#债权转让 2023-02-27
-
约定债权不能转让能否对抗第三人的认定规则是什么约定债权不能转让能否对抗第三人的认定规则是:在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情形下,不得对抗抗善意第三人,善意即指不知情。在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情况下,不得对抗第三人,无论该第三人是否是善意。#债权转让 2023-02-27
-
先租后抵的情况如何才能对抗抵押权先租后抵,需转移占有才能对抗抵押权,即在设定抵押时没有转移占有,因此租赁权不得优先于抵押权,可以实现更好的债权保护效果。需要注意的是,该条规定判断租赁权与抵押权权利次序时以抵押权设立时间为准。#先租后抵 2023-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