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欠钱不还,能否要求其妻子还钱?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债权债务

2023-03-02 14:30:19 21638

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是法律案件中审理的疑难问题。

2011年至2012年期间,杨某多次向陈某借款共计860多万用于公司经营,且每一次借款,杨某都以个人名义出具借条。借款期间及随后,杨某偿还了陈某部分借款。截止到2013年7月,杨某尚欠陈某本息共计500多万。后两人重新签订借款协议,将之前的借条全部作废,并对借款情况、利息情况作了重新约定。同日,两人与另外一人签订一份《合作协议》,约定三人向杨某经营的商贸公司与杨某名下另一公司分别投资300万、30万,而陈某投资的330万包含在杨某尚未偿还的借款中。至2018年,杨某仍有部分借款未还。陈某能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要求杨某及其妻子郭某共同偿还借款吗?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陈某、杨某均认可借款总数额及已还款数额,虽然借款发生在杨某与郭某婚姻存续期间,但是债务是杨某在婚姻期间以个人的名义借款的,且该债务未用于夫妻日常生活,因此,此债务不属于夫妻间的共同债务,因此,郭某不需要承担还款义务。

以下债务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1、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

2、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支付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4、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

5、婚前一方贷款购置的住房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所负的债务。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田哲律师,多年以来一直从事法律工作,擅长婚姻、继承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公司股权纠纷案件,从业多年以稳重踏实的工作作风及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延伸阅读
  • 老赖离婚后对儿女还有没有影响?

    欠债还钱本是天经地义,但现实生活中,不少债务人无法或者不愿履行所欠债务成了所谓的“老赖”,但如果家中有子女,则又必然为之...

  • 客户拖欠货款不付,怎么办?

    资金链,对中小企业来讲,就是企业和经营者的血液,资金链断裂,意味者死亡和失败。对于销售型企业来讲,资金的流转更为单一,应...

  • 什么情况下留置权不能发生?

    留置权因具备一定条件而成立,但是在某些情况下,留置权虽成立也不得行使。在司法实践中,留置权是法定的担保物权,无需当事人的...

  • 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后,有哪些处罚?

    失信被执行人是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抗拒执行”等法定情形,从而被人民法院依法纳入...

  • 得利人多长时间不还钱为不当得利?

    当事人取得了不正当的钱后,损失人要求得利人返还钱,得利人不返还的,就构成不当得利。那么多长时间不还钱会构成不当得利的?

  • 关于债权补充申报有什么规定?

    补充申报债权是指债权人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满后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的情形。债权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