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网络犯罪数额标准是多少?
随着这些年我国的发展,计算机已经走进千家万户,但随之而来的是新型的犯罪,那就是网络犯罪,对于这种犯罪,要达到一定的数额才可以进行立案。那么大家知道计算机网络犯罪数额标准是多少吗?北京市凯亚律师事务所李宝军律师解析。
一、计算机网络犯罪的类型
第一,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运行安全的犯罪。包括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故意制造传播计算机病毒、攻击计算机网络系统,造成计算机网络不能正常运行等。
第二,利用计算机网络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犯罪。包括利用互联网造谣、诽谤或发表、传播其他有害信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通过互联网窃取、泄露国家秘密、情报;利用互联网煽动民族仇恨、破坏民族团结,组织邪教、联络邪教成员举行非法活动等。
第三,利用计算机网络系统危害社会经济秩序和管理的犯罪。包括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对商品、服务作虚假宣传,在网上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利用互联网编造并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或其他扰乱金融秩序的虚假信息,在网上建立淫秽网站、网页,传播淫秽书刊、影片和图片等。
第四,利用计算机网络危害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合法权益的犯罪。包括在网上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非法截取、篡改、删除他人电子邮件或其他数据资料,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或利用互联网进行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等。
二、计算机网络犯罪的表现
1、用计算机网络进行网上欺诈交易的犯罪。随着互联网的出现和发展,传统的买卖双方见面的市场交易已有相当部分转移到了网上交易。在这种虚拟的网上交易中,消费者通常只能是借助网上广告了解商品信息,通过网络远距离订货,通过电子银行进行结算。在这种虚拟的网络交易中,商家始终占据着主动和信息优势,而消费者则始终处于弱势的一方,在这种双方信息明显不对称的博弈当中,商家极易产生欺诈的犯罪冲动,如果我们的监管和立法滞后,则不法商家极易在网上欺诈得手。据中国消协报告,近年来我国的网络消费者投诉已出现大幅度上升的趋势。
2、利用计算机网络盗窃、侵占法人、自然人的金融财产的犯罪。犯罪分子利用计算机专业知识和技术,在计算机网络上非法侵入用户的电脑,获取用户的金融信息,盗窃用户的金融财产;或者在网上伪造有价证券、金融票据和信用卡等盗窃、侵占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金融财产;或利用计算机知识、技术,直接在互联网上实施贪污、窃取、挪用公款等犯罪。目前这类计算机网络犯罪的目标主要集中在金融、贸易、证券以及大企业大公司等主要经济部门和单位。特别是近年来在电子商务贸易和金融行业中,每年因计算机网络犯罪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巨额标的合同毁损灭失金额巨大,后果严重。
3、利用计算机网络建立淫秽网站、网页,组织网上裸聊以及传播淫秽报刊、音像、影片等的犯罪。这种以盈利为目的,在网上传黄、售黄的犯罪,不受地域时空的限制,作案手段繁多,损害对象面广量大,从遍布街头巷尾的网吧到机关办公室、学校家庭等都是被侵害对象。尤其是处于青春期阶段缺乏自控能力的广大青少年更是深受其害。并且,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价值观的多元化,社会道德失范等原因,也为这类计算机网络犯罪提供了一定的社会基础。
4、利用计算机网络在网上寻找侵害对象的犯罪。这类犯罪利用青少年追求刺激、浪漫和好奇的心理,通过网上聊天等形式,对受害人进行欺骗引诱,在取得对方的好感和信任后,乘机提出约会见面,一旦对方轻易赴约见面,即刻成为犯罪嫌疑人劫财劫色的侵害对象。据公安部信息网络中心安全监察局近年的统计数据显示,这种利用网络在网上寻找侵害对象,在网下劫财劫色的网络犯罪案件,在近年来计算机网络犯罪案件中占有很大比重。
李宝军律师补充:
三、计算机网络犯罪数额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和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和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数额接近上述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理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
犯罪既遂的判定标准是怎样?
犯罪既遂是犯罪的一种基本形态,犯罪既遂,是指犯罪人的行为完整地实现了刑法分则条文所规定的全部犯罪构成的事实。
-
如何界定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
行为人在犯罪预备的过程中,着手实行犯罪之前而停止实施犯罪行为的,属于预备形态的中止。当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在实行犯罪...
-
不知对方怀孕的情况下打架导致流产构成犯罪吗?
两个人闹矛盾,一方一气之下殴打另一女方,最终致女方流产,打人方的行为违法吗,能构成犯罪吗?
-
醉酒的人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吗?
闲来无事,约上好友小酌两杯,本来是一件美事。可若喝酒贪杯,反而会伤身误事,甚至醉酒耍酒疯,做出一些违法乱纪的事情来,最终...
-
教唆他人犯罪的,有什么严重后果?
故意唆使并引起他人实施符合构成要件的违法行为的,是教唆犯。
-
将百草枯加工后冒充其他除草剂售卖,涉嫌什么犯罪?
违反国家规定,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非法经营罪的口袋有多宽,恐怕没人说的清楚,因为这是个典...
- 非法获取他人信息,从而获利,...2023-02-23
- 二次酒驾被拘留是不是有案底了...2023-02-23
- 对于驱逐出境的对象范围有哪些...2023-02-23
- 挪用、侵占用于预防、控制疫情...2023-02-23
- 男子用破损纸币拼凑3100元...2023-02-23
- 虚开虚抵发票有什么涉税风险?...2023-02-23
- 盗窃案涉案嫌疑人被控制,到结...2023-02-23
- 取保候审是怎样的,取保候审的...2023-02-23
- 在刑事案件中,证人是否一定要...2023-02-23
- 因琐事持刀蓄意伤害同学,会受...2023-02-23
- 沈樵自拍15部视频获利30万...2023-02-20
- 设局打假牌控制输赢属诈骗行...2023-02-23
- 生产防治传染病的劣药的行为构...2023-02-23
- 因为一个西瓜葬送三条命真的值...2023-02-23
- 怎样算是强迫交易,对于强迫交...2023-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