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前科能不能申请假释,有犯罪前科有什么影响?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刑事案件

2023-02-23 11:36:20 28929

在我们的社会生活当中,对于有前科的人总是耿耿于怀,因为犯罪分子的心理是非常变化多端的,我们应该小心谨慎。那么,有前科能不能申请假释有犯罪前科有什么影响

网友咨询:一个朋友上星期因为抢劫罪被抓了起来,即将被起诉。他因为盗窃罪曾经入狱两年,去年才被放出来。请问,他这是不是累犯?会对他判刑有什么影响?

辽宁腾坤律师事务所谢晓明律师解答:

前科属于累犯的,不能假释。

《刑法》限制假释的情形:第八十一条第二款: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刑法》规定的累犯: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再次犯罪人民法院会认为恶性比较大,可能从重判决,但也不是肯定的,不过如果构成累犯,根据法律规定必须从重判处。

谢晓明律师解析:

并不是所有的罪犯都可以适用假释。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且属于拘役和累犯和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故意伤害罪除外)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假释是对犯罪分子有条件地提前释放,同时,国家并不排除对其继续执行尚未执行的那部分刑罚的可能性。这一特点决定了假释不适用于被判处其他刑罚的犯罪分子。

累犯的法律后果

1.对于所有累犯,均应从重处罚。

2.与此相关的还有一条,是刑法的第74条,“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足可看到立法对累犯是持坚决的打击态度

3.其实还有一点,就是累犯也不适用假释,具体是刑法第81条第2款。

关于缓刑的撤销:

1、“撤销缓刑”的管辖问题

实践中,“撤销缓刑”案件的管辖可能涉及原作出缓刑裁判的法院、审判新罪的法院,当两者属于异地非同一,以及作出原缓刑裁判的是上级法院而审判新罪的是下级法院时,该如何处理?

有观点认为“撤销缓刑”应当统一由原作出缓刑生效裁判的法院来管辖,理由是基于刑事审判中的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原则。

对此,回答这一问题首先必须明确“撤销缓刑”的性质。我国的缓刑制度采取的是执行犹豫主义,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是有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即原判处的主刑暂缓执行,没有剥夺犯罪分子的自由。“撤销缓刑”是根据考验期内出现的新情况,改变原判刑罚的执行方式,不涉及原判定罪和量刑。

因此,“撤销缓刑”案件究竟是由原作出缓刑裁判的法院还是由审判新罪的法院管辖不涉及刑事审判中的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原则的违反问题。

2、“撤销缓刑”后的数罪并罚和刑期折抵

《刑法》第77条对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的数罪并罚作出明确规定,即“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就有关刑期的折抵,对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的,对其在宣告缓刑前羁押的时间应当折抵刑期。具体前罪先行羁押的时间,应当在数罪并罚决定执行的刑罚之后依照《刑法》第44条或者第47条的规定予以折抵。

谢晓明律师,毕业于吉林大学,中级律师,现执业于辽宁腾坤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和疑难复杂民商事诉讼,法学理论功底扎实、实战经验丰富,对企业破产、并购、股权纠纷等公司法实务有着超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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