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怎么适用缓刑制度,怎么规定的?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刑事案件

2023-02-23 11:25:53 26227

作为刑罚裁量制度组成部分,缓刑是指对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间内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刑罚制度,那么法院怎么适用缓刑制度怎么规定的

法院怎么适用缓刑制度怎么规定的

缓刑的适用条件,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

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法院在刑事审判中,根据被判处刑罚的罪犯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如在考验期内,满足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将不再执行的一种制度。

缓刑的具体适用范围,即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管制本身属于不予关押的刑罚,没有必要适用缓刑,所以缓刑的适用对象是犯罪行为比较轻微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的犯罪分子。

3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所以缓刑是有限度条件的。如果没有发现漏罪或新罪,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由法院宣告)。

缓刑是我国刑法中规定的对原判刑罚有条件的不执行的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它是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刑罚执行过程中的重要体现。正确适用缓刑,有利于教育改造犯罪分子,也有利于犯人家属生活的稳定和社会的安定团结。但缓刑是以判处一定刑罚为前提,依然保持着执行原判刑罚的可能性。一旦被判处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发现漏罪或者严重违反监督管理的规定,这种可能性就转变为现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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