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区别在哪里,两者有什么不同?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刑事案件

2023-02-23 11:23:21 31007

法律意义上的拘留是分为两种,也就是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虽然都是拘留,但二者在各个方面上还是存在着很大的不同的。那么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区别在哪里两者有什么不同

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区别在哪里两者有什么不同

1、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一种诉讼行为,不具有惩罚性;行政拘留实质上是一种行政制裁,有惩罚和教育意义。

2、法律根据不同。刑事拘留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用的;行政拘留则是根据《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行政法律、法规而采用的。

3、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案件中涉嫌犯罪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行政拘留适用于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

4、羁押期限不同。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而行政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5日。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0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条件是:

(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后,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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