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滋事,造成被害人抢救无效死亡,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刑事案件

2023-02-23 11:13:19 10054

故意伤害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故意伤害严重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常见的一种犯罪。构成故意伤害罪,某人必须实施了伤害行为,所谓伤害是指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通常表现为破坏人体组织的完整如断手指、挖眼睛等和破坏人体器官的正常机能如使人失去听觉、视觉、神经机能失常等。但这些伤害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如果是因正当防卫等合法行为而伤害他人身体的,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1月10日17时许,在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平安路“东方银座假日酒店”门前,马应明酒后滋事,无故长时间、连续采用拳头击打、用脚踢踏等方式殴打被害人安某头面部、胸腹部、腿部,并指使石代斌亦参与殴打。被害人安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3时许死亡。马应明听闻被害人伤势严重转院医治遂投案自首。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安某系头部被钝性物体作用致重度闭合性颅脑损伤死亡,胸腹部的损伤加速了其死亡过程。马应明,石代斌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马应明酒后滋事,无故对被害人安某拳打脚踢,石代斌参与殴打,造成被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均构成故意伤害罪。二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亲属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予赔偿。

马应明多次击打、踢踏被害人,打击力度大,时间长,主观恶性深,在共同犯罪中系主犯,应予从重处罚。石代斌在马应明指使下击打被害人,力度一般,事后积极施救,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主观恶性小,予以减轻处罚。马应明自动投案,具有自首情节,予以从轻处罚。石代斌归案后如实供述,予以从轻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三十六条,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燕利敏律师,执业数十载,办案作风严谨,勤勉尽责,善从案情细节入手,从不同视角分析,秉承“案件无大小,急人之所急,耐心细致、勤勉尽责”的态度,以专业的知识,丰富的经验和智慧服务好每一位求助于她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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