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卖血罪

强迫卖血罪(刑法第333条第1款),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

量刑标准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立案标准

 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应予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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