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商户侵权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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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9 13:57:35 9352

在河南洛阳,几十家肉夹馍小吃店的商户反映说,他们卖的肉夹馍因为带有“潼关”二字,被“潼关肉夹馍协会”告上了法庭,让他们赔偿3万到5万元的侵权费,如果想继续使用“潼关肉夹馍”字样,必须缴纳99800元购买版权。

据了解,“潼关肉夹馍协会”是在2015年12月注册的“潼关肉夹馍”商标,但是国际分类是第30类,也就是方便食品类。而小吃店的商户说他们属于第43类,认为“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他们不合理也不合法。虽然30类的食品与43类的餐饮服务在功能用途、消费对象等方面存在重合,但地理标志侵权并非以商品具体经营者来源混淆作为判断标志,而是以原产地来源作为判断标准。所以,“肉夹馍”作为食品行业通用名称,“潼关”则为地名,商标权人依旧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起诉商户也就并不是合法的了。

不管是逍遥镇,还是潼关县,持有地方特殊文化商标,目的在于吸引和指引其他人把当地文化做强做大,而不是为了收取商标使用费、侵权赔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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