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后损害赔偿的特点有哪些?
当我们做出了承诺,就一定要为自己的承诺付诸于实践,否则就会被定义为不负责任的人,如果双方涉及到法律纠纷,则还有可能对自己的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山东康捷律师事务所李新家律师解析。
违约后损害赔偿的责任范围
1、约定赔偿范围。依当事人的意思而定的损害赔偿,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赔偿是依照当事人的意思确定损失赔偿的范围和计算方法,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和合同自由原则。如果当事人有赔偿损失的约定,则应优先适用。
2、一般法定赔偿范围。依照法律的一般规定确定损害赔偿的范围。合同法第113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涉外经济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答》对涉外经济合同的违约责任规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除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或合同另有规定外,违约一方当事人赔偿另一当事人因此所受到的损失,一般应包括财产的毁损、减少、灭失和减少或消除损失所支出的费用,以及合同如能履行可以获得的利益(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就是指利润),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此可见,在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赔偿时,则应适用法定赔偿。
3、特别法定赔偿范围。由法律基于特殊的立法政策而特别规定的损害赔偿。合同法第113条第2款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即双倍赔偿。根据特别法优先于普通法适用的原则,在有特别法可依的情况下,应当优先使用特别法,即优先适用特别法定赔偿。
违约后损害赔偿的特点
1、损害赔偿是因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而产生的一种民事责任。合同生效后,因债务人违约而使债权人遭受损害,当事人之间的原合同债务关系就转化为损害赔偿的债务关系。作为违约责任形式的损害赔偿,与缔约过失责任中的损害赔偿、合同无效后的损害赔偿、合同撤销后的损害赔偿所不同的地方在于它仅能基于合法有效的合同存在之前提。如果合同不存在、无效或被撤销,则不适用违约损害赔偿。
2、损害赔偿原则上仅具有补偿性而不具有惩罚性。违约损害赔偿是民事责任的一种,理应和其他民事责任一样,从法律本性而言只具有补偿功能而摒弃惩罚功能。再者,从民法等价有偿原则出发,任何民事主体,一旦造成他人损害都必须以等量的财产予以补偿,一方违约后,违约方必须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遭受的全部损失。违约损害赔偿也完全适用这一原则,亦即:损害赔偿应当具有补偿性,其主要目的在于弥补或填补债权人因违约行为所遭受的损害。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①。即"一加一"赔偿。由于该赔偿的数额已经超出了受害人的实际损失,故属于惩罚性损害赔偿。此种赔偿仅针对欺诈行为而适用,它只是合同违约损害赔偿的一个例外,而非损害赔偿的一般原则。
3、损害赔偿以赔偿受损方因对方违约行为而遭受的全部损害为原则。一方不适当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另一方不仅会遭受现有财产减少的损失,而且会遭受期待利益的损失。这些损失理应得到全部赔偿。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李新家律师补充:
损害赔偿与实际履行区别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可见,这两种救济方式是不能相互替代的。实际履行具有特殊的功能:其一,实际履行是实现合同目的、维护合同纪律所必须采取的救济方式。
其二,实际履行的适用可以使合同得以继续存续,进而鼓励交易增加社会财富。
其三,从举证责任来看,受害人要求采取实际履行的补救方式可不必承担对实际损失的举证责任,因而在很多损失难以确定和举证的情况下,实际履行更有利于保护受害人的利益。当然,尽管违约方不得以其他补救方式代替合同的实际履行,但对受害人来说,在损害赔偿方式能够有效地维护其利益的情况下,完全可以放弃实际履行的补救方式而采取损害赔偿。事实上,某些情况下采用实际履行的方式不足以弥补债权人的损失。例如,债务人迟延交货使债权人生产经营停顿,从而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尽管通过实际履行获得了合同约定的货物,但已遭受的损失仍未得到完全弥补。针对这种情况,就应结合损害赔偿救济方式,保护受害方利益,制裁违约当事人,维护交易秩序和安全。
-
工伤赔偿高还是人身损害赔偿高呢?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经常会遇见或听说各类人身损害,有时也会出现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竞合的情况,那么,工伤赔偿高还是人身损...
-
高空抛物侵权行为的责任主体是谁?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高层建筑越来越多,建筑物抛掷物、坠落物造成他人损害的情形时有发生,有时甚至造成他人重伤、死亡。...
-
发洪水造成的快递受损怎么赔偿?
在快递行业的盛行过程中越来越多的问题在产生。快递容易发生的一大问题就是,快递破损怎么维权?
-
摄影师街拍路人侵犯肖像权吗?
近几年,互联网掀起了一阵街拍风。一次专业的街拍,必须捕捉到被拍者衣服的细节、搭配和牌子。像北京的三里屯、成都的太古里、上...
-
交通事故没有碰撞就没有赔偿责任?
“发生碰撞”是很多人观念里引发交通事故和造成损害责任必不可少的因素,但,因超车、转弯等造成的两车“无接触式”交通事故也并...
-
医院乱开检查单过度检查,患者能要求赔偿吗?
随着我国对医疗保障制度改期的深入,公立的医疗机构已经全面取消了药品的加成,而很多医疗机构会通过做各种检查增加医院的收入,...
- 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与发行内资...2023-03-15
- 《民法典》规定的网络侵权处理...2023-02-27
- 买东西发现假币没收了怎么办2023-02-27
- 法医鉴定程序内容有什么,法医...2023-03-19
-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哪些行...2023-03-18
- 怎样才会成为失信人员?2023-03-18
- 展出偷拍千名女生作品后展方道...2023-02-27
- 小偷攀爬摔伤怎么算2023-02-27
- 工程质量是如何划分等级的,工...2023-03-16
- 小偷偷窃受伤责任再谁2023-02-27
- 被扶养人的生活费如何计算,怎...2023-02-27
- 未成年人在学校受到伤害,应该...2023-02-27
- 如何认定建筑工程的实际施工人...2023-03-16
- 被狗咬到如何维权2023-02-27
- 2例从香港返郴确诊人员被立案...2023-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