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认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关系?认定同居关系是否需要硬性的规定?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婚姻家庭

2023-02-23 17:11:13 47065

同居,是指两个人出于某种目的而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可以随时出于当时人的意愿而终止关系。同居各方都没有任何法律保障。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可以随时出于当时人的意愿而终止关系。但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会构成犯罪的。

怎样才算法律上的同居?男女两性在性关系基础上共同生活。男子或女子在同性恋基础上共同生活也被认为是同居。同居包括男女之间的结婚同居和非婚同居。在中国,只有结婚同居是合法和有效的,受到法律保护;非婚同居则是违法得不到法律保护。  非婚同居关系的当事人,既有双方均无合法配偶的。也有一方或双方已有合法配偶的。有合法配偶或有合法婚姻关系的一方又与他人同居,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事实上的重婚,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另一种是姘居,即无夫妻名义的公开同居。以上均属非婚性行为。

婚内出轨是对合法婚姻关系的一种破坏,但不是所有的出轨行为都能认定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对《婚姻法》禁止重婚这一基本原则的补充。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既不办理婚姻登记,对外也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比如姘居关系,这里的行为主体一方限定为有配偶者。通俗来说,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就是指“包二奶”和“包二爷”现象,通奸、嫖娼以及其他偶发性的婚外性行为等不属于此种情形。而对于同居关系的居住期限并没有一个明确界定,要从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双方关系的稳定程度等方面来衡量。由于我国法律和社会习俗对同性恋和同性婚姻均不予认可,因此,同性之间的同居关系并不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在1989年11月21日《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规定,在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以前,没有合法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则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若起诉时双方均已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若起诉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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