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债务清偿问题如何确定,如何确定债务清偿的优先顺序?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婚姻家庭

2023-02-23 16:38:13 26114

在实践中,离婚夫妻在处理债务清偿的问题时,难免会遇到发生纠纷,而这些纠纷的解决一般都是十分麻烦的。那么,离婚债务清偿问题如何确定如何确定债务清偿的优先顺序

我已经结婚四年,在最近才发现他一直在外面赌钱,两年前说是投资做生意的亏掉的近20万元钱也被我怀疑可能被输掉,现在在外面欠了很多钱,我所知道的就有近二十万,不知道的还不知道有多少,一直希望孩子有一个完整的家,所以一直在劝诫,就在上个月,他的一个债主跟他要钱无果,跑来跟我要钱,可是家里的钱也都被他输掉了,戒赌也毫无效果,终于决定离婚,这些债务是由我和他共同承担吗?

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应共同偿还,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原则有当事人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违法者责任自负原则、离婚协议、判决效力只及于本案当事人原则、公平原则。

赌债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不需要一起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规定:“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应当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但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对清偿的债务或者清偿抵充顺序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根据我国现行的《婚姻法》里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夫妻双方进行离婚的时候,如果原本是因为夫妻两个人共同生活所产生的一些债务,应该由夫妻双方来共同进行偿还。如果夫妻两个人的共同财产没有办法清偿的,或者是共同财产已经分配给了夫妻双方的,那么就应该由双方当事人协议来对这个债务进行清偿;如果夫妻双方没有办法达成相关的协议的,应该由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判决。夫妻两个人共同生活所产生的债务就是说的夫妻共同债务,是夫妻双方当事人为了可以共同生活或者是履行应尽的抚养、赡养义务而欠下的一些债务。

而夫妻双方其中的某一方自己赌博所欠下的债务,由于这个债务并没有用到夫妻双方的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里面,应该是属于赌博者那一方自己个人的不合理不合法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相关范围,那就应该由这个债务人自己自行承担,另一方当事人不需要承担偿还的责任。

在我国的最新的夫妻债务司法解释里面规定到:

1、夫妻双方当事人共同签字了或者是夫妻一方当事人在事后追认自己也有表示同意一起背负相关的债务的,法院应该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当事人在双方进行婚姻关系存续的时间里面使用个人的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欠下的相关债务,这个债务的债权人认为应该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应该对于债权人的主张给予支持。

3、夫妻一方的当事人在双方进行婚姻关系存续的时间里面使用个人的名义借贷的债务超出了正擦还不够的家庭日常生活所要,这个债务的债权人认为应该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应该对于债权人的主张不给予支持,但如果这个债权人可以证明这个债务确实是用于夫妻的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夫妻双方愿意共同承担债务的除外。

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其中的一方所欠下的赌债应该不属于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因为夫妻双方其中的一方赌博欠债,而另外一方也需要给他偿还赌债,其实是不公平的。赌博属于个人的行为,并且是不合理消费行为,不仅没有为这个家庭为这一段婚姻带来任何的益处,反而是为整个家庭和这一段婚姻带来了伤害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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