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情况下,爷爷奶奶有没有监护权?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婚姻家庭

2023-02-23 16:23:33 7130

父母离婚后,一方享有对子女的直接抚养权,另一方享有探望权。但是这对于疼爱孙子、孙女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来说,照看小孩将变得十分困难,那么特殊情况下,爷爷奶奶有没有监护权

父亲去世了,爷爷奶奶想抚养孙子,母亲也要抚养权,请问怎样做爷爷奶奶才能争取到抚养权,爷爷奶奶有权利争监护权吗?

父亲死后,孩子的母亲会成为监护人,而作为死者的父亲、母亲的爷爷、奶奶出于更好、更方便地照顾孙子的考量想要获得孩子的抚养权的心情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孩子的母亲直接有对孩子的监护权和监护义务。只有在母亲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不适合监护时,爷爷奶奶可以申请变更监护人

《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 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 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母亲存在下列行为的,爷爷奶奶可以申请变更监护人。第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第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第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通俗来讲,就是包括。,孩子母亲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孩子的身体或者是心理健康,这种情况下是需要医学证据证明的;孩子的母亲不好好地照顾孩子,使孩子的利益受到了损失或者孩子的母亲比较忙不能够照顾到孩子并且拒绝将孩子交给其他人照顾或者说直接将孩子全部委托给其他人照顾,在这种母亲不能够及时完整地履行自己的监护义务并且孩子因为她的行为而处于一种危困状态的情况下,爷爷奶奶可以去请求人民法院把她的监护权撤销掉。

第三,母亲做了其他的一些危害孩子的合法权益的事情,这属于一个兜底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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