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出资能否被认可?股权出资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公司事务

2023-03-14 14:18:45 10145

股权出资,是股东依据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用其持有的在其他公司的股权作价出资,设立新公司的行为。新公司设立后,股东将其在其他公司的股东权益转让给新公司,使其成为新设公司财产的一部分。近年来,股权出资已经成为越来越普遍的出资形式,以股权置换完成对新公司的出资是许多投资者优先选择的出资方式,尤其是在上市公司组建过程中。允许投资人以股权出资,是能够丰富股权权能,通过激活股东已往投入到公司所形成资产,增加股权利用的渠道,同时降低转让的 交易成本,有效调动投资人的积极性,促进投资。

股权出资与股权出质的区别?

股权出资与去年年底实行的股权出质,二者虽只有一字之差,却完全不同。

股权出资是利用股权进行再投资,企业可以用原有公司的股权投入新企业,利用新的盘活资金进行出资。

而股权出质则是将股权质押获得贷款。

以股权作为出资,实际上是股东将其持有的其他公司的 股权转让给新设立的或者已存续的目标公司所有,使得新设立的或者已存续的目标公司成为其他公司的股东,对新设立或者已存续的目标公司而言,不啻于自己在设立或 增资扩股的同时对外进行了投资。股权能否作为出资的问题,首先需要解决的是出资标的的法律标准问题,即作为出资标的的股权应当符合什么机关什么样的法律条件。股权是一种综合性的权利,包括 财产性权利的自益权和非财产性权利的共益权。出资主体要以 股权出资,其必须对出资股权具有合法所有权。在股权出资中,由于股权的取得涉及到出资行为、 公司章程记载、 股东名册 登记。全体股东以股权作价出资金额和其他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金额之和不得高于被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七十,也就是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被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所以,全部股东不可能全部以股权出资设立一家公司,必须有股东以货币出资,而且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资资本的30%。

股权出资是通过资本链条的纽带作用,可以在维系投资人对原有公司和产业的影响力控制力的同时,实现投资向新的领域和产业转移,为企业优化 产业结构, 重组兼并,扩大规模,做大做强服务。并且,通过促进投资创业可以带动就业,减轻社会就业压力,实现经济稳定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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