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迁员工怎么办?公司搬迁会给员工补偿吗?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公司事务

2023-03-14 14:15:53 20441

企业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难免会发生搬迁、合并、分立等情况,对员工而言,变更工作地点较为常见,企业搬迁往往是由于生产线转移、企业订单外包、追求更便宜的厂房租金或其他原因导致的。员工面对公司搬迁应怎么做呢?

网友咨询:公司在上海长寿路附近,交通本来很方便,现在要搬到上海闵行近奉贤区那边了,非常偏远,请问,如果我不想去,会得到一定的补偿吗?肩承铁律律师解答:如用人单位搬到合同约定以外的地方,视为改变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劳动者有权拒绝并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企业搬迁在劳动合同中表现为工作地点的变更,《劳动合同法》第35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需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且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考虑到用人单位享有用工自主权,如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变化及劳动者的工作情况调整其工作地点,劳动者应服从公司安排”或类似的表述,且经劳动者签字确认,除企业滥用权利任意调整工作地点外,一般视为调动有效,劳动者在这种情况下较难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肩承铁律律师补充:2017年8月1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疑难问题的解答》第九条规定:“因企业搬迁引起的劳动合同履行问题如何处理:企业因自身发展规划进行的搬迁,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内容。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以及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予以支持。但如企业搬迁未对劳动者造成明显的影响,且用人单位采取了合理的弥补措施(如提供班车、交通补贴等),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理由不充分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肩承铁律律师总结: 简单来说,企业搬迁,协商不一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支持;企业搬迁未造成明显影响,且企业提供了弥补措施,劳动者主张经济补偿金,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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