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偿顺序是什么呢
1、债权人和债务人互负债务,抵消债务人财产,40条规定的除外;
2、担保债权;
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延伸阅读
赞助链接
推荐其他文章
- 股东怎么行使表决权,股东表决...2023-03-14
- 夫妻离婚,公司的股份如何分配...2023-03-14
- 子公司注销后如何处理账务?分...2023-03-14
- 公司想合并就可以合并吗?公司...2023-03-14
- 国有独资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2023-03-14
- 成立公司需要什么条件,注册公...2023-03-14
- 母公司与子公司的法律关系是怎...2023-03-14
- 重整是否是企业的“苦口良药”...2023-03-14
- 公司法人变更流程是怎样的?2023-03-14
- 股东会有权开除其中一名股东身...2023-03-14
- 新冠疫情下,认缴资本对创业者...2023-03-14
- 怎么去确定股权转让中的价格,...2023-03-14
- 公司注册地址和经营地址不一致...2023-03-14
- 国美电器回应已被破产清算2023-02-20
- 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开票合法吗,...2023-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