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违法建筑有补偿吗?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拆迁安置

2023-03-15 11:26:15 18051

违法建筑,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那么,拆除违法建筑有补偿吗?一起来看看吧!

如果违法建筑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即使在拆迁时不就拆除违法建筑本身补偿违法建筑人,也必须考虑土地使用权对违法建筑人的财产利益。如果土地使用权是通过划拨方式得来的,拆迁人可以不补偿使用该土地的违法建筑人;但是如果土地使用权是通过出让方式得来,违法建筑人缴足了土地出让金但出让年限还未到期时,拆迁人应当就拆除违法建筑给违法建筑人造成的土地使用收益的损失予以适当补偿。

1、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虽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按批准范围、内容施工的。

2、自建房,即在现有房屋四周、院落、屋顶、阳台自建建筑物。

3、未经批准在包括承包地、宅基地在内的集体土地上新建、修建和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且该集体土地使用权系通过农民私自转让取得。

4、占有国有土地和在农村非法占有集体土地新建、修建和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

5、未经批准占用过道、马路边、公共绿地内、过道、人行道等搭建的固定亭棚、房屋等。

6、在拆迁征收范围确定后实施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构筑物。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以上就是“拆除违法建筑有补偿吗?”的相关内容,根据上述内容,我们知道,建筑违法但土地具有合法的使用权或产权也要给予适当的补偿,如果因拆迁造成土地使用收益损失应予以适当补偿。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