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质押担保时应注意哪些,适用质押担保有哪些注意事项?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债权债务

2023-03-01 09:30:36 40534

质押担保其实就是债务的一种担保方式,法律规定只能就动产和权利采取质押担保的方式,而进行质押担保还有具体的范围限制,那么适用质押担保时应注意哪些适用质押担保有哪些注意事项

适用质押担保时应注意哪些适用质押担保有哪些注意事项

适用质押担保时应注意的事项:

一、质押的财物,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即法律允许流通和可以强制执行的财物。

二、质押担保,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的质押合同。

三、质押担保的范围主要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四、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

《担保法》第六十五条,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

(四)质押担保的范围;

(五)质物移交的时间;

(六)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质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在使用质押担保时,当事人应注意以下五个问题:

(1)质押的财物,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即法律允许流通和可以强制执行的财物。

(2)使用质押担保,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的质押合同。质押合同内容主要包括: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质押担保的范围;质物移交的时间;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3)质押担保的范围主要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4)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灭失或毁损的,质权人要承担民事责任。

(5)实现质权的途径,一般是折价,拍卖或变卖三种途径。质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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