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益债务范围是什么,共益债务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债权债务

2023-03-01 09:30:00 38191

公司是当今社会上普遍存在的企业法人,它的存在是以盈利为目的的,是股东赚取利益的工具,在公司资不抵债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时,会被责令破产,但公司在营业期间与多方有业务往来关系,因而在破产前需要先清偿债务,那么共益债务范围是什么共益债务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共益债务范围是什么共益债务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共益债务包括: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

(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六)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债务人财产的清偿顺序如下:

(一)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二)消费者购房款

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 也就是说,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的,其权利优先于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三)建筑工程价款

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建筑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不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需要注意的是,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延伸阅读
  • 老赖离婚后对儿女还有没有影响?

    欠债还钱本是天经地义,但现实生活中,不少债务人无法或者不愿履行所欠债务成了所谓的“老赖”,但如果家中有子女,则又必然为之...

  • 客户拖欠货款不付,怎么办?

    资金链,对中小企业来讲,就是企业和经营者的血液,资金链断裂,意味者死亡和失败。对于销售型企业来讲,资金的流转更为单一,应...

  • 什么情况下留置权不能发生?

    留置权因具备一定条件而成立,但是在某些情况下,留置权虽成立也不得行使。在司法实践中,留置权是法定的担保物权,无需当事人的...

  • 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后,有哪些处罚?

    失信被执行人是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抗拒执行”等法定情形,从而被人民法院依法纳入...

  • 得利人多长时间不还钱为不当得利?

    当事人取得了不正当的钱后,损失人要求得利人返还钱,得利人不返还的,就构成不当得利。那么多长时间不还钱会构成不当得利的?

  • 关于债权补充申报有什么规定?

    补充申报债权是指债权人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满后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的情形。债权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