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和撤销权是怎样的,两者有什么联系?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债权债务

2023-03-01 09:29:25 39716

代位权和撤销权都是民法中的重要权利,现实生活中债权人的债权经常因债务人的行为受到损害,这两种权利都可以很好的阻止这种行为,为保障债权人的权益做出了重要贡献。那么代位权和撤销权是怎样的两者有什么联系

代位权和撤销权是怎样的两者有什么联系

代位权指的是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撤销权又称“否认权”。破产财产的管理人对破产人在破产宣告前法定期间内进行的损害破产债权人共同利益的行为,有否认其效力,申请法院予以撤销,恢复原状,并追回转让财产的权利。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无论是代位权还是撤销权,其行使的前提均是债权人的债权遭到损害,而债权人的债权遭到损害,其客观表现是债务人财产的减少不足以清偿债权人的债务。如果债务人的财产充足,则不存在债权人的代位权与撤销权。在此前提下,代位权的成立着重审查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以及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性质及状态;撤销权的成立着重审查债务人行为时的主观状态。

法律关于债权人代位权与撤销权的规定,是对债权人利益及合同相对性原则进行评价后重新达成的各方当事人之间的一种利益平衡状态,其赋予债权人权利,同时也严格限制其行使权利的条件;其在一定程度上牺牲了合同相对性原则,但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债务清偿的效率,维护了交易安全。二者均属于债的保全方式,在适用前提及法律后果上存在一定的联系,但差异大于共性。无论是当事人在制定诉讼方案,还是裁判机关在适用法律,均应当在清楚二者共性的前提下,熟悉其区别,以作出正确的判断。

延伸阅读
  • 老赖离婚后对儿女还有没有影响?

    欠债还钱本是天经地义,但现实生活中,不少债务人无法或者不愿履行所欠债务成了所谓的“老赖”,但如果家中有子女,则又必然为之...

  • 客户拖欠货款不付,怎么办?

    资金链,对中小企业来讲,就是企业和经营者的血液,资金链断裂,意味者死亡和失败。对于销售型企业来讲,资金的流转更为单一,应...

  • 什么情况下留置权不能发生?

    留置权因具备一定条件而成立,但是在某些情况下,留置权虽成立也不得行使。在司法实践中,留置权是法定的担保物权,无需当事人的...

  • 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后,有哪些处罚?

    失信被执行人是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抗拒执行”等法定情形,从而被人民法院依法纳入...

  • 得利人多长时间不还钱为不当得利?

    当事人取得了不正当的钱后,损失人要求得利人返还钱,得利人不返还的,就构成不当得利。那么多长时间不还钱会构成不当得利的?

  • 关于债权补充申报有什么规定?

    补充申报债权是指债权人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满后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的情形。债权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