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债务的公证书可以撤销吗,放弃债务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债权债务

2023-03-01 09:28:31 15677

在民间借贷关系中,经常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债务人共同履行对同一债权人的债务。按照法律规定,债权人是可以放弃部分债务人的债务的。那么放弃债务的公证书可以撤销吗放弃债务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刚做的放弃债务的公证,还没出公证书,如果单方面反悔可以撤销么?

放弃债务的公证书是可以撤销的,但只能是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情况下公证机构才会撤销公证书,否则,当事人或其公证书的利害关系人都不能单方面的撤销公证书。

要想撤销正常的公证委托书,委托人只能收回公证过的委托书,消除受托人的权利外观,别无他法。若没有从受托人处收回公证过的委托书,第三人就有理由认为受托人根据委托书承载的事项办理相关事宜具有法律效力。

债权人放弃债务的成立条件:

1、免除须以意思表示为之。免除在性质上一般认为属单方法律行为。它仅依债权人表示免除债务的意思而发生效力,不以债务人的同意为必要。免除既为债权人放弃权利的意思表示,则民法关于意思表示的规定,在免除中应予适用。

2、免除须向债务人为之。向第三人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发生免除的法律效力,债的关系并不消灭。例如,债权人与第三人约定抛弃对债务人的债权,而由第三人给予适当补偿。在此情况下,仍应由债权人向债务人另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债的关系才能消灭。当然,免除的意思表示可以向债务人的代理人为之。

3、债权人抛弃债权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免除为单方法律行为,自向债务人或其代理人表示后,即产生了债务消灭的法律效力。因此,一旦债权人作出了免除的意思表示,即不得撤回。

4、债权人须有处分能力。免除为债权人处分债权的行为,因而需要免除人具有处分该项权利的能力,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得为免除行为;无权处分时,也不发生免除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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