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的借贷合同是否可能会无效?民间借贷什么情况下会归于无效?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债权债务

2023-02-27 10:26:12 26555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民间借款是一种直接融资渠道,银行借贷则是一种间接融资渠道。民间借款是民间资本的一种投资渠道,是民间金融的一种形式。但是,是否所有的民间借贷都是一样的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合同无效是指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的合同,不能产生合同的法律效力的合同是无效合同,民间借贷合同也存在无效的情形。

哪些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1、民间借款合同的主体是自然人的,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存在瑕疵的,则该民间借款合同的效力也存在瑕疵。如自然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如果得到其监护人的追认,则该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否则该合同无效。

2、在民间借款合同关系中,贷款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款合同无效,不受合同法的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款行为,人民法院在审理中,还可依法予以制裁。

3、民间借款合同中规定有复利条款。根据前述有关民间借贷案件审理的司法解释,民间借款合同中贷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的,属于复利条款,该条款是无效的。在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均不受合同法保护。

4、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企业之间相互借贷的贷款人或者名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出资方尚未取得约定利息的,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应当确认双方的借款合同关系或者联营合同关系为无效,对双方约定的利息还要依法收缴。

如果出借人已经提供借款,返还借款不足以弥补损失时,借款人应当赔偿损失;如果出借人实际未提供借款,但合同无效是借款人过错造成的,则由借款人向出借人承担赔偿损失责任;如果合同是双方过错造成的,则由双方按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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