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报名不满足要求的,可以重新发布公告吗?
《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
公开招标报名不满足要求可以重新发布公告吗?有什么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1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四十三条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报告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的,同意采取竞争性谈判、询价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的,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应予废标,并责成招标采购单位依法重新招标。
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可以比照前款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第五十五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第五十七条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如何理解担保合同的从属性?
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
-
经济纠纷超过诉讼时效,起诉还能赢吗?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义务人有权提出拒绝履行的抗辩的法律制度。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胜诉权消灭。
-
债务人死亡没有遗产,债权人该怎么办?
债务人去世了,是不是意味着借出去的钱就要不回来了?究竟是不是“人死债消”?
-
不写明还款期限,借款就永远不会过期吗?
借钱给别人的时候,就算是关系很好的人,一般也要写一条借条的,以防以后出现纠纷时没有证据。借条一般要定明借款的金额、日期、...
-
借款的利息能否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到期归还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的契约。在现实的民间借贷纠纷中,一些出借人为确保收回利息,在提供...
-
商品的价格标识错误是否构成欺诈?
在电商行业中商家因涉嫌“价格欺诈”被索赔的案件不在少数,同时这些案件中一般也伴随着行政处罚。那么,什么是价格欺诈行为,商...
- 为他人提供担保需注意什么法律...2023-02-27
- 连环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是什么...2023-02-27
- 二手房交易税费满两年是多少?...2023-02-27
- 申请强制执行后没结果怎么办2023-02-27
- 欠钱不还联系不上咋办,怎么维...2023-02-27
- 债权保全的风险怎么防范,有哪...2023-03-01
- 最高额抵押的具体定义是什么?...2023-02-27
- 催收非法债务罪怎么定义?2023-02-20
- 花呗不还款后果是什么2023-02-27
- 纳税人没有进项发票怎么办2023-02-27
- 未经设立登记就从事经营活动有...2023-02-27
- 借款人坐牢了怎么办?2023-03-02
- 欠债人什么财产都没有,该怎么...2023-02-27
- 信用卡还不上怎么样和银行协商...2023-02-27
- 欠债还钱发生债务纠纷,进行强...2023-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