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借款合同纠纷法院管辖?
借款合同纠纷,除合同明确约定履行地外,履行地约定不明确的,由贷款方所在地,接受货币的债权的合同当事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适用民诉法第二十四条、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即给付金钱之债的履行地确定为债权人的住所地。
网友咨询:
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刘威律师解答: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借款合同当事人一般是金融机构与法人企业之间的借款关系,确定管辖权时,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被告住所地与合同履行地一致,那么问题很容易解决,如果出现二者不一致时。首先,借款合同中明确了履行地,双方争议应由履行地法院管辖。
如果借款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那么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法复[1993]10号,即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刘威律师解析:
一般的地域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擅长民商事领域侵权和合同纠纷等诉讼法律服务,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业务专长包括:婚姻家事、劳动法律关系、房屋买卖、民间借贷、人身损害赔偿、名誉侵权、知识产权侵权、不正当竞争等。特色法律服务有:民事调解、商务谈判、证据调查调取、案件风险评估和法律文书撰写等。以过硬的专业技能和诚挚忠实的态度,为您提供一流的法律服务。
-
借款合同认定无效后如何处理?
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即借款人向贷...
-
贷款后转借给他人,借款合同有效吗?
在日常生活中,资金周转、借钱还钱都是很常见的情形。自己从银行贷款、自己支配资金本身没有问题,但是如果从银行贷款后再借给他...
-
借款合同没有约定还款时间,如何处理?
还款期限,是指借款人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向贷款人归还本金的期限。一般情况下借款合同中都约定了还款期限,但如果借款没约定还款...
-
李帅彬律师:借名买车相关法律问题分析
在小客车指标日益具有稀缺性的当下,借名买车虽然可以一定程度上解决日常生活及工作的需求,但从法律上来看,借名买车是违反北京...
-
企业之间借款合同有效力吗
企业之间借款合同有效力吗
-
对方欠钱不还,能否要求其妻子还钱?
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是法律...
- 定金和订金哪个能退哪个不能退...2023-02-20
- 被高利贷起诉怎么办2023-02-27
- 哪些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商标专...2023-02-27
- 追偿权纠纷属于物权还是债权,...2023-02-27
- 民营企业贷款,银行强行要求打...2023-02-27
- 遇到欠款诉讼时效超出还可以起...2023-02-27
- 债权人的财产如何调查,是怎样...2023-03-01
- 合同履行中,抗辩权有哪几种?...2023-02-27
- 维持保证金什么意思,维持保证...2023-02-27
- 何为逃税罪?2023-02-27
- 关于追索权有什么法律规定?2023-02-27
- 解除借款合同函应如何书写?合...2023-02-27
- 债务纠纷需要哪些证据?债务纠...2023-02-27
- 民间借贷不还如何打官司?民间...2023-02-27
- 连带责任人不承担责任,应该怎...2023-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