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已交定金,现在不想租是否可返还?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债权债务

2023-02-27 10:18:57 40721

合同纠纷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种,不能和解那只能通过诉讼维权了。当收到法院传票知道被起诉时,被告人就需要给法院上交答辩状了。

网友咨询:

我租房的时候钦定的合同上的定金是5000,现在不想租了,可以把钱要回来吗?当时说是不租房的时候提前一个月说定金会给我退回来,可是现在另一个房东说不退怎么办?

广东卓信律师事务所管长林律师解答:

你好,你是否有证据证明对方说提前一个月提出会返还定金的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管长林律师解析:

欠款合同纠纷举证需要注意什么

1、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的,债权人应提供借贷合同、借贷凭证、借贷双方交付钱款的有关凭证。

2、借贷案件,原告应提供书面借据(借款数额、交付地点、时间、借款用途、归还日期、利息约定);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

3、借贷关系是否合法,债权人应提供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4、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人应先提供有关部门关于下落不明的证明,并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

5、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支付利息的,应提供双方关于支付利息的约定证明;原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当提供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6、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原告应提供有关担保的证据,以及担保人姓名、住址。

管长林律师,江西赣州人,本科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于中山大学,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自执业以来,秉承“卓越追求、信诚为本”的原则,先后为众多个人、私企及国企提供法律服务。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