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事业建设费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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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7 10:18:39 49339

文化事业建设费计税依据是广告业务的收入,即为纳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

缴纳义务人减除价款的,应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减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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