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比例,如何计算才受法律保护?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债权债务

2023-02-27 10:17:39 18226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

网友咨询:

违约金比例如何计算才受法律保护?如果本金一万,超期不还每天一千可以吗?

江苏易细律师事务所顾悦律师解答:

违约金的约定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但超过违约造成损失30%的,属于约定过高,可以要求减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顾悦律师解析:

法律关于违约金比例是如何规定?

当出现合同违约情形时,当事人想主张违约金的,那么必须以当事人有明确约定为前提,没有约定违约金的,不得主张违约金。

但只要双方约定了违约金的,那么一旦出现合同违约情形,不管违约行为是否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未违约一方当事人均可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造成的损失的,未违约当事人可以要求增加,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实际损失额。违约金数额过分高于实际造成损失的,违约当事人可要求适当减少,过分高于通常指双方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超过实际造成损失的30%的。

顾悦律师补充: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1)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理由是违约金与损失悬殊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减。(2)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对违约金进行约定,而不是法定的违约金。

《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

执业3年多,处理过集体性的劳动赔偿纠纷案件以及大批量的银行金融贷款纠纷案件,还有其他诸如民间借贷、债权转让纠纷等案件,望、闻、问、切,倾听当事人,给予最有帮助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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