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的效力如何确定?借款合同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债权债务

2023-02-27 10:17:33 19429

民间借款合同可以是无偿的,也可以是有偿的。如果合同是有偿的,在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应就利率的高低作出约定。约定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的同期同类贷款,但必须合理,严禁高利贷。高利贷的标准,各地应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具体处理。

网友咨询:

借款合同纠纷中当事人怎么确定,借款合同的效力如何?

浙江海豪律师事务所李元炜律师解答:

借款合同纠纷中,一般原告是出借人,被告是借款人和保证人。借款合同的效力主要与利息标准有关,利息约定超过年利率24%的,未履行部分在年利率24%以内有效,超过部分无效;但已经履行的借款利息,上限可以为年利率的36%。

李元炜律师解析:

借款合同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合同法》第210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在性质上是实践性合同,只有在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时合同才生效。未提供借款前,双方达成合意的,合同只是成立而未生效,借款人不得依据成立的合同强制贷款人提供借款,即无强制履行问题。

对于作为生效要件的“提供借款”的判断,《民间借贷规定》第9条列举了五种情形。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具备合同法第210条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1、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2、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3、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4、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5、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在借款合同中,贷款人不得利用优势地位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贷款人不得将借款人的营业秘密泄露于第三方,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人擅长民商事纠纷诉讼代理,兼顾刑事案件辩护。同时,也为当地多家集团公司、大型企业、社会团体提供优质的法律顾问服务。有专业律师团队为客户服务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