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合同必须进行登记吗?签订抵押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可能会因为缺钱而进行借贷。如果要向他人进行借贷,可能需要用一些东西进行抵押,这个时候就会涉及到抵押合同?那么,抵押合同必须进行登记吗?签订抵押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江苏天蝶律师事务所史林红律师解析。
除极少数抵押物外,法律对抵押合同实行登记生效制度。中国《担保法》规定,“土地使用权用权、房产、林木、运输工具、企业设备作为抵押物应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是:
(1)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用权抵押的,为该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2)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3)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4)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业的登记部门;
(5)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此规定表明,凡以上述物品作为抵押物的,物抵合同的登记是合同成立的法定程度和必要条件,应登记而未登记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对抵押合同办理登记是有利于债权人的,一是可以通过登记部门对抵押物的真实性进行审查;二是可以有效地避免重复抵押;三是还可以取到证明作用。因而应严格按照规定办理登记,需要注意的是合同签订日与生效日的关系。以往合同签订日就是合同生效日,但抵押合同则不然,法律规定抵押合同登记日为生效日,因此,签订合同时,要考虑合同签订后还有一个登记过程,合同上提供贷款日期,一定不能早于合同登记之日,否则就会出现贷款之日早于合同生效之日的笑话。
史林红律师补充:
一、明确抵押合同的签订事项
1、抵押合同的内容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①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②主债权的种类、数额;③抵押财产的具体状况;④抵押财产的价值;⑤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⑥抵押权灭失的条件;⑦违约责任;⑧争议解决方式;⑨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⑩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2、抵押合同的形式抵押事项可在主债权合同中设立抵押条款,也可以单独签订抵押合同,但是都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抵押合同是要式合同。
二、抵押合同的效力
抵押权是对债权的保障,当债权无法实现现时其才出现。抵押合同具有从属性,当主合同即债权合同无效时,抵押合同也无效。因此,签订抵押合同时需要明确主合同的效力。
三、抵押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抵押合同变更抵押合同变更的,应当签订书面的抵押变更合同。抵押合同的变更事项需要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协商一致,方可变更。
2、抵押合同的终止抵押合同可以约定终止事由,一般终止情况如下:①抵押所担保的债务已经履行;②抵押合同被解除;③债权人免除债务;④法律规定终止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抵押合同中不得约定事项根据《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2、权利凭证的保管抵押合同中可以约定房产权证等相关权利凭证由抵押权人妥善保管。
3、抵押标的的保险抵押标的如果是房产、船舶等不动产,抵押合同当事可以约定对该标的投保。在抵押期间,抵押权人为保险赔偿的第一受益人。这样在最大程度上,保证了抵押权人债权得以实现。还可约定抵押人保证所提供的抵押财产不存在未披露的共有及存在争议情况,如果因前述情况而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抵押人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抵押费用抵押合同可以明确办理抵押登记、保险费用由谁承担,避免纠纷。
5、注意办理抵押标的登记手续依照法律规定,有些抵押物必须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权方可生效。如房产、土地等做抵押的,应当向有关部门申请抵押登记。注意,不同的抵押物对登记部门不同。①土地使用权抵押的,登记部门为签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②建筑物抵押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为登记部门;③林木抵押的,登记部门是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④以车辆、船舶抵押的,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是抵押登记手续办理机关;⑤以动产抵押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登记部门。
-
房产能抵押个人吗,合法吗?
在现实生活中,一些朋友由于急需用钱或其他原因,向朋友借钱时便把自己的房产抵押给债权人。该抵押是否有效?
-
以违章建筑物抵押的,抵押是否有效?
违法违章建筑抵押贷款银行是不受理的,这种建筑是没有合法产权的,不能办理抵押登记,房屋抵押合同是自登记时生效的。那么,以违...
-
抵押期间,抵押物产生的孳息怎么处理?
孳息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是指,依自然规律由抵押物产生的孳息,如果树结出的果实。法定孳息是指,依法律规定由抵...
-
最高额抵押债权的担保范围是怎样?
最高额抵押是一种特殊的抵押权,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限额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
-
什么情况下,债务人可以取回留置物?
一般情况下如果他人进行借贷,这个时候是可以规定留置物的。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可以留置以及合法占有...
-
抵押权预告登记与抵押权登记有何区别?
抵押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而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
- 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2023-02-27
- 抵押物能随便转让吗?抵押物转...2023-02-27
- 形成权的除斥期间规定是怎样的...2023-03-01
- 民事纠纷有什么特点?民事纠纷...2023-02-27
- 一般纳税人没进项发票会被罚吗2023-02-27
- 债权转让协议的效力,怎么认定...2023-03-01
- 民间借贷纠纷被告不出庭怎么办...2023-02-27
- 存的钱被认定为非法集资,应怎...2023-02-27
- 房东把商铺卖掉了,对正在租用...2023-02-27
- 催收非法债务罪认定2023-02-20
- 债务清偿的途径有哪些,包括什...2023-03-01
- 免除债务有什么法律后果,债务...2023-02-27
- 欠钱不还电话不接微信不回怎么...2023-02-20
- 从范冰冰逃税案看逃税罪2023-02-27
- 男生为了追求女生送的礼物,能...2023-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