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被告方不去怎么办?会有什么影响吗?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债权债务

2023-02-27 10:06:28 35179

经济仲裁被告方不去,可以缺席裁决。至于被告不出庭对裁决有什么影响需要需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来看。仲裁案件的仲裁审理规则适用于经济仲裁的案件仲裁审理,无论被告有无正当理由缺席不到庭参加,仲裁方都要依法依规进行仲裁,仲裁结果对仲裁当事人均有法律约束效力。

经济仲裁,是一种和平解决经济纠纷的方法,指经济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发生争议时,如通过协商不能解决,当事人一方或双方自愿将争议的事项或问题提交给双方同意的第三者依照专门的仲裁规则进行裁决,由其作出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的裁决。该第三者成为双方选定的仲裁人(亦称公断人),或为仲裁机构。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有仲裁协议;

2、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3、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申请仲裁的流程如下:

1、向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书和证据材料,申请立案;

2、仲裁机构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3、仲裁机构开庭审理;

4、仲裁机构进行调解;

5、调解不成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对经济仲裁裁决不服,认为裁决错误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超过六个月期限的,法院将不再受理审查。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1、没有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十二条,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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