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的利息多少是合法的?超过了怎么办?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债权债务

2023-02-27 10:06:00 43386

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有息借款)也可以是无偿(无息借款)的,是否有偿(有息)由借贷双方约定。那么,民间借贷的利息多少是合法的?超过了怎么办?

双方约定的利率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是合法的。超过部分不受法律的保护,债务人可以对这一部分利息拒绝偿还。

自然人之间借款的,双方没有约定还款利息的,视为无息借贷,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还款期限内的利息的,法院不予以支持。

1、当事人对利息和利率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的约定办理。

2、民间借贷合同当事人之间约定利率的,其约定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贷款利率,但是不得高于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根据司法解释,民间借贷的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这一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3、民间借贷当事人之间不得约定计算复利。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指出,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4、民间借贷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自然人之间约定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贷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以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高利贷指的是利率高于法定最高利率的贷款,法律禁止高利贷,高利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根据法律规定,借贷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超过这个标准的,即属于高利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以上就是“民间借贷的利息多少是合法的?超过了怎么办?”的相关内容,民间借贷的利息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超过这个标准的那一部分法律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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