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不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贷款人可以解除借款合同吗?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进行借贷行为时,借款人要与出借人签订借款合同,而借款合同中要对借款的用途作出说明,借贷是不能用于非法活动的,那么,借款人不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贷款人可以解除借款合同吗?
邵守义从事个体运输业务。2008年,邵守义为扩大经营规模,向银行申请贷款。某商业银行与邵守义签订一份借款合同。合同主要约定:借款金额为30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还款期限为2009年8月底,利息按央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借款用途为购买汽车。邵守义利用该笔借款之中的20万购买汽车,另外10万用于偿还其他债务人的债务。某商业银行发现后,立即要求邵守义偿还借款。而邵守义则认为,借款期限未到期,不愿偿还。商业银行于是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借款合同,并要求邵守义立即归还借款30万及相应的利息。
《合同法》第203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同时,《商业银行法》规定,贷款人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借款合同中应当对借款用途做出约定。
《贷款通则》规定,对于不按借款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可以对其部分或者全部贷款加收利息;情节严重的,由贷款人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并提前收回部分或者全部贷款。结合本案,根据邵守义与商业银行的借款合同,借款使用目的是购买汽车,而邵守义未能按约定使用贷款,已经违反了《合同法》第203条的规定。可见,商业银行可以行使提前收回借款的权利。
借款人的权利义务
1.提供真实情况。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2.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合同对借款有约定用途的,借款人须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接受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的监督检查。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3.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当借款为无偿时,借款人须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当借款为有偿时,借款人除须归还借款本金外,还必须按约定支付利息。
贷款人的权利义务
在借款合同中,贷款人不得利用优势地位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贷款人不得将借款人的营业秘密泄露于第三方,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贷款人的权利主要有:
(1)有权请求返还本金和利息。
(2)对借款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权。贷款人可以按照约定监督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3)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和解除合同权。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
借款合同认定无效后如何处理?
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即借款人向贷...
-
贷款后转借给他人,借款合同有效吗?
在日常生活中,资金周转、借钱还钱都是很常见的情形。自己从银行贷款、自己支配资金本身没有问题,但是如果从银行贷款后再借给他...
-
借款合同没有约定还款时间,如何处理?
还款期限,是指借款人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向贷款人归还本金的期限。一般情况下借款合同中都约定了还款期限,但如果借款没约定还款...
-
李帅彬律师:借名买车相关法律问题分析
在小客车指标日益具有稀缺性的当下,借名买车虽然可以一定程度上解决日常生活及工作的需求,但从法律上来看,借名买车是违反北京...
-
企业之间借款合同有效力吗
企业之间借款合同有效力吗
-
对方欠钱不还,能否要求其妻子还钱?
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是法律...
- 被执行人网和失信被执行人网的...2023-02-27
- 债权转让后未约定还款期限怎么...2023-02-27
- #多人花百万买鸡蛋平台却拒绝...2023-02-27
- 商家是否有权注明本商品不接受...2023-02-27
- 阴阳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何2023-02-27
- 什么是履行利益2023-02-27
- 房贷能有共同还款人吗,做共同...2023-02-27
- 债务人没有还款能力仅有一套房...2023-02-27
- 本人过户车辆授权委托书 怎么...2023-02-27
- 债务重组的前提条件是什么2023-02-27
- 疫情导致建筑施工材料价格上涨...2023-02-27
- 贷60万买私教后悔,违约责任...2023-02-27
- 失信被执行人没有执行多久后失...2023-02-27
- 投标人(中标人)违反《招标投...2023-02-27
- 要债的时候将债务人打伤违法吗...2023-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