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代位权是什么?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债权债务

2023-02-27 09:54:25 46326

债权人代位权须具备以下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2)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3)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债权人代位权是什么

1、债权人代位权须具备以下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2)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3)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2、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债权人的债权转让的前提如下:

1、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转让不改变债权的内容。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基本前提。

2、被让与的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依据规定,以下三类债权不得转让: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包括: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如雇佣、委托、租赁等合同所生债权;专为特定债权人利益而存在的债权。例如专向特定人讲授外语的合同债权;不作为债权。例如,竞业禁止约定;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例如保证债权不得单独让与。但从权利可与主权利分离而单独存在的,可以转让。例如已经产生的利息债权可以与本金债权相分离而单独让与。

(2)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当事人在合同中可以特别约定禁止相对方转让债权的内容,该约定同其他条款一样,作为合同的内容,当然具有法律效力,因而此种债权不具有可让与性。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3、让与人与受让人须就债权的转让达成协议,并且不得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

4、债权的让与须通知债务人。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延伸阅读
  • 老赖离婚后对儿女还有没有影响?

    欠债还钱本是天经地义,但现实生活中,不少债务人无法或者不愿履行所欠债务成了所谓的“老赖”,但如果家中有子女,则又必然为之...

  • 客户拖欠货款不付,怎么办?

    资金链,对中小企业来讲,就是企业和经营者的血液,资金链断裂,意味者死亡和失败。对于销售型企业来讲,资金的流转更为单一,应...

  • 什么情况下留置权不能发生?

    留置权因具备一定条件而成立,但是在某些情况下,留置权虽成立也不得行使。在司法实践中,留置权是法定的担保物权,无需当事人的...

  • 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后,有哪些处罚?

    失信被执行人是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抗拒执行”等法定情形,从而被人民法院依法纳入...

  • 得利人多长时间不还钱为不当得利?

    当事人取得了不正当的钱后,损失人要求得利人返还钱,得利人不返还的,就构成不当得利。那么多长时间不还钱会构成不当得利的?

  • 关于债权补充申报有什么规定?

    补充申报债权是指债权人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满后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的情形。债权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