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人才可以成为取保候审保证人?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刑事案件

2023-02-23 11:55:18 11393

亲属被公安机关逮捕的,很多人都有为其办理取保候审。而且有一部分申请人因为经济条件的限制,会选择保证金方式,而放弃保证人方式。但是为了保证取保候审制度的严肃性,还为了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随传随到,不会脱逃,刑事诉讼法对取保候审的保证人资格进行了限定。下文中将会为大家介绍一下,担任取保候审保证人要具备什么条件。另外,还提醒一下大家担任保证人要履行哪些职责。

取保候审保证人不愿意再担保怎么办

取保候审在提供保证人和交纳保证金两者之间只能选其一。如果保证人拒绝继续担保的话,可以向办案单位提出,由办案单位决定是否变更保证人或者变更为交纳保证金。但是一般情况下,只要你不违反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提出保证人只是一道手续,他即便不愿意继续担保,也没有关系,将来案件起诉到法院之后,法院会给你重新办理担保手续的。到那个时候再变更担保人也行。

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

1、保证人必须与本案无牵连,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涉嫌的犯罪没有任何利害关系。保证人不能是本案的同案犯,也不能是本案的证人。否则,因为如果其本人也是司法机关调查的对象,就难以保证他认真履行保证义务。

2、保证人应当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具体来讲,保证人必须达到一定年龄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对被保证人有一定的影响力,其身体状况使其有能力对被保证人的行为进行监督等等。是否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判断,绝不能仅凭保证人本人的说法确定他是否有履行保证义务的能力。

3、保证人应当享有政治权利,其人身自由没有受到限制。公民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就不能充当取保候审的保证人。

4、保证人应当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在被保证人居所地有自己常住的居所,有稳定的经济收入。

担任保证人也需要承担一定的义务的,第六十八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还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关于是否承担民事责任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试行)》第七十三条规定:“根据案件事实,认为已经构成犯罪的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逃匿的,如果保证人与该被告人串通,协助其逃匿以及明知藏匿地点而拒绝向司法机关提供的,对保证人应当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具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如果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同时也是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保证人还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应当以其保证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起的诉讼请求数额为限。”本案不属于附带民事案件范畴,因此保证人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退一步讲,取保候审保证人即使违反上述规定要承担民事责任,也只在其保证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起的诉讼请求数额为限,即取保候审之前的数额内承担,而本案嫌疑人之前已将透资款归还,因此保证人亦不需对后来发现的恶意透资款承担民事责任。

担任取保候审的保证人是要承担很大的风险的,而且为了保证保证人有能力履行自己的职责,可以承担这些风险,刑事诉讼法对保证人的资格作了很严格的规定。如果想办理取保候审,最好是采取保证金的形势。如果只能采取保证人形势的,一定要选择好保证人,以免司法机关经过审查后,驳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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