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究竟是什么意思?具体条件又是如何规定的?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刑事案件

2023-02-23 11:55:08 16294

假释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假释考验期是否计入刑期?

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违反这些(犯新罪、发现漏罪、违反假释监管规定)。假释考验期满,认为原判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宣告。考验不合格的,发现新罪漏罪的依相关规定和原罪数罪并罚,违反监管规定的,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法。直白点理解就是:所以如果合格了 就差不多相当于执行完毕了,也算是计入刑期了。如果不合格,就不算。

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视,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至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或者关键条件。犯罪分子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的,应当认为“确有悔改表现”:认罪服法;遵守罪犯改造行为规范和监狱纪律;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爱护公物,完成劳动任务。

“不致再危害社会”,是指罪犯在劳动改造期间一贯表现好,确有悔改表现不致重新犯罪的,或者老弱病残并丧失作案能力的。 此外,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把握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还须特别注意以下问题:第一,为了贯彻对未成年犯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未成年犯的假释在掌握标准上可以比照成年犯依法适度放宽。第二,对罪行严重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罪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主犯、惯犯的假释,主要是根据他们的改造表现,同时也要考虑原判的情况,应当特别慎重,严格掌握。

被假释的罪犯出狱后还要遵守以下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如果违反上述规定,对其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构成新犯罪的,则撤销假释,实行数罪并罚。

由执行机关(通常为罪犯服刑的监狱)向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由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理后裁定。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及其司法所依法实行社区矫正。上述活动由检察机关依法予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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