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监视居住?其相关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刑事案件

2023-02-23 11:55:05 10985

“监视”一词的含义是指从旁注视以便发觉不利于自己方面的活动:“居住一词的含义是指较长时间地住在一个地方。有长期居住和短期居住两种现象。

监视居住是《刑诉法》中设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责令其在指定的区域或住处,设专人或不设专人监视其活动,以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是国家赋予公检法三家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一种特殊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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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夫妻在一个小加工厂里面偷了一些铜当废物卖了300多元。被抓的时候我老婆怀孕公安帮她办了监视居住我在看守所呆了一个月。放出来给我办了监视居住。现在我老婆生了10天左右法制科打电话传我们过去是要判刑吗?会判多久?

判刑是法院的职能,具体量刑根据财物价值和退赃情况综合认定。

监视居住的范围:《刑诉法》第51条、第60条、第65条、第69条、第74条作了明确规定。

监视居住的期限:《刑诉法》第58条规定“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被监视居住人员应遵守的纪律:《刑诉法》第57条作了规定。

公检法三家具体使用方法:监视居住由作出决定的机关开具“监视居住决定书”和“监视居住委托书”,发往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地派出所,委托对其执行监视居住,没有固定住处的,由公安机关指定地点或住处。

在司法实践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所〈住所、住处、居所、居住场所等都是同一概念〉往往不是“单身居住,而是“混合居住。就监视居住这一刑事强制措施而言,就涉及到“单身居住、“混合居住和“第三人”三个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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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单身居住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独身居住的住所,不跟第三人居住在一起;

所谓“混合居住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跟第三人居住在同一住所,如“中心家庭”或“核心家庭”〈目前我国把家庭成员只有父母子女的称之为‘中心家庭’或‘核心家庭’〉、单位集体宿舍、与他人合租的住所,享用公共设施等。

所谓“第三人”是指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在一起的其他人员。如配偶、子女、父母、同事、朋友等。据某市公安机关对近三年内办理的监视居住案件进行了统计分析,只有百分之五的监视居住人员是“单身居住,其余都是“混合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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