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虚报年龄,被告人未满18周岁,该如何认定?应按照哪个年龄进行审判?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刑事案件

2023-02-23 11:53:41 8354

1995年5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人实施了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实施犯罪时的年龄,一律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过了周岁生日,从第二天起,为已满××周岁”的规定,刑事责任年龄一律按公历的年月日计算,并且应自行为人出生的年月日起按日为单位计算实足年龄。即“不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应包括该周岁生日那天在内,而应从该生日的第二天起才为“已满”。

法律怎么认定了个人的年龄是按身份证吗正常情常下,一个人的年龄是以户政登记机关的登记载记为准,包括根据它的记载派生出的居民身份证也可以证明其年龄,这个记载在公民的社会活动中可以证明其年龄。在特殊情况下对年龄有争议的,又缺乏有效证据的情况下,可以采用“骨龄鉴定法”,并结合其他证据予以认定。特别是刑事诉讼中承担刑事责任年龄,死刑案件的核定,一般应当以户籍证明为依据;对户籍证明有异议,应当根据出生医学证明、人口普查登记、无利害关系人的证言等证据综合进行判断,必要时,可以进行骨龄鉴定,并将结果作为判断案犯或罪犯年龄的依据。

被告人的年龄,有时对量刑,甚至对定罪都有影响。例如,被告人是否已经年满十八周岁,就关系到是不是应当对其依法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能不能适用死刑。实践中,在个别案件里,确实存在户籍证明记载的年龄有可能不实的情况。对此类案件,法院、法官会特别慎重,要综合各类证据作出判断。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审查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或者审判时是否达到相应法定责任年龄,应当根据户籍证明、出生证明文件、学籍卡、人口普查登记、无利害关系人的证言等证据综合判断。如果证明被告人已满十四周岁、十六周岁、十八周岁或者不满七十五周岁的证据不足的,应当认定被告人不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或者已满七十五周岁。

一般情况下没问题,但遇到一些特殊情况就不会仅以身份证作为认定依据了,特别是刑事诉讼中,年龄问题关乎刑事责任,对于年龄有争议的,一般以户籍登记文件为准;出生原始记录证明户籍登记确有错误的,可以根据原始记录等有效证据予以认定。对年龄有争议,又缺乏证据的情况下,可以采用“骨龄鉴定法”,并结合其他证据予以认定。特别是死刑案件,十八周岁就是生和死的门槛,涉及被告人是否满十八周岁的问题,一般应当以户籍证明为依据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