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犯罪,是否是共犯?该如何进行惩罚?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刑事案件

2023-02-23 11:53:18 9469

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在此之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加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共同犯罪人除主犯、从犯、胁从犯之外,还有教唆他人犯罪的教唆犯。

出租屋被警察发现有人制毒,但屋主毫不知情,而且出租屋是房中房.请问最大责任有什么惩罚?急.请有法律知识的人士帮帮忙,急,家里巨变

1、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2、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3、第一款规定之中所体现的“明知”,也就是说只有房屋出租人只有明知承租人或相关的犯罪嫌疑人利用出租房屋从事犯罪活动,且不报告公安机关的,才会被处以相应的200以上500以下罚款。而如果警方作出处罚,就必须有证据显示,出租人是“明知”,否则就缺少或完全没有处罚出租人的法定事由。

不法分子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是当前社会治安管理方面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必须切实加以解决,使犯罪分子无机可乘。考虑到房屋的出租方和承租方是房屋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联系较为密切、广泛,较为容易发现问题,《租赁房屋治安管理办法》规定,房屋出租人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中规定,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违法行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是,行为人是房屋出租人。二是,行为人是明知的。房屋出租人对房屋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的犯罪活动不知道的,不属于这里规定的行为。三是,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如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组织、介绍、容留他人卖淫,或者开设赌场进行赌博,或者容留他人吸毒等。

如果承租人进行的犯罪活动不是在出租房屋里进行,而是在其他地点,房屋出租人没有报告的,也不属于这里规定的行为。四是,不向公安机关报告。发现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是房屋出租人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违反该义务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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