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江苏昆山看人案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刑事案件

2023-02-23 11:50:16 15800

死者肯定是对“凶手”进行故意伤害了,80厘米的砍刀,大家自己笔划一下。故意伤害罪属于法律上的“无限防卫”情形,即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严重威胁生命安全的刑事犯罪正在进行的时候,为了保护被害人的身体不受侵害,允许被害人或第三方对不法侵害人进行防卫,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构成法律责任。

网友认为:

反黑除恶英雄,徒手夺刀杀歹徒值得称赞,假律师们别再臆想方式讲什么防卫过当。因为当时你无法纹身男上车是准备撞人?还是要拿出更有杀伤力凶器?此时纹身者并未象假律师说的丧失杀伤能力,也许准备以更残暴方式危害他人,此时杀了他时机正确。为民除害,应该嘉奖。

宝马男”随时携带杀人凶器,已经融犯法律。几个人围殴骑车男,还觉不解气,回车上取刀砍人,这不仅是故意杀人,还是蓄意杀人,恶意杀人,情节非常严重。骑车男在被对方砍了之后,捡刀回砍,应是正当防卫。

为民除害本是件好事,但处理此事时就麻烦了,什么正当防卫啊,防卫过当啊,涉嫌故意伤害啊,故意杀人啊,如果事情发生经过事实属事的话,显然就是正当防卫,如防卫没有过当的话,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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