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精神病人不负刑法规定的刑事责任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刑事案件

2023-02-23 11:49:17 11722

刑事责任能力是意思能力或犯罪能力,其本质是意志自由的问题。人在面对善恶选择时,依自由意志选择从恶,做出实施犯罪行为的决定并付诸实际,才应当对此作出的行为负责。即刑事责任能力是辨别善恶是非的能力,有这种能力,才能实施犯罪。

新派观点认为,责任能力是刑罚适应能力。刑法的刑罚是针对犯人将来再犯罪的可能性,或者说性格的危险性,为社会进行防卫。对于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而言,科处刑罚即足以实现社会防卫,达到刑罚的目的。而对于精神异常的人或者未成年人,因其不能适应刑罚(或者说刑罚的社会防卫效果低)而采取其他方法。即他们不是不应该负责任,而仅仅是不应该负以刑罚为表现形式的刑事责任。

网友认为:

要补充说明的是,精神病人只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实际上还有强制医疗程序在等着他,这也可以算是一种变相的刑事责任了。

会被滥用,就像当年传出很多“被精神病”的新闻一样。好不容易才减少了这种“被精神病”的情况,不可能再放松限制啊。

首先,想办法搞的精神病证明多是医院的病历,但仍然要经过鉴定。其次,如果精神病人真的杀了人却是无刑事责任能力,反而是要终生监禁强制治疗的,当然也不排除本事特别大能搞定某些部门而强制治疗几年就病愈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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