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犯罪的累犯,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刑事案件

2023-02-23 11:44:08 25215

毒品累犯是指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实施毒品犯罪的犯罪分子。那么,毒品犯罪累犯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毒品犯罪累犯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刑法》第65条规定对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即采取必须从重处罚的原则。确定其刑事责任,应注意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①对于累犯必须从重处罚。即无论成立一般累犯,还是特别累犯,都必须对其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相对较重的刑罚,即适用较重的刑种或较长的刑期。

②从重处罚,是相对于不构成累犯,应承担的刑事责任而言。也即对于累犯的从重处罚,参照的标准,就是在不构成累犯时,应承担的刑事责任。也有学者认为是“应以不构成累犯的初犯或其它犯罪人为从重处罚的参照标准。具体而言,就是当累犯所实施的犯罪行为与某一不构成累犯者实施的犯罪行为在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方面基本相似的条件下,应比照对不构成累犯者应判处的刑罚再予以从重处罚。”这种看法值得研究。因为犯罪人不同,所犯之罪的具体情况不同,这种与其他犯罪人进行的横向比较下,不可能真正做到公平。

③从重处罚,必须根据其所实施的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确定其刑罚,不是一律判处法定最高刑。

根据刑法第347条的规定,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如果是毒品再犯,从重处罚。根据刑法第65条第1款的规定,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关键看贩卖毒品的数量及类型。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量刑时要充分考虑各种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根据案件的全部犯罪事实以及量刑情节的不同情形,依法确定量刑情节的适用及其调节比例。对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在确定从宽的幅度时,应当从严掌握;对犯罪情节较轻的犯罪,应当充分体现从宽。

在我国的法律中就明确规定了,任何的公民和企业都不可以进行吸毒以及贩卖毒品等行为,毒品不仅会给公民的身体造成一定的危害,同时也会孕育其他的犯罪行为,当公民因为贩毒而被司法机关处罚后,没有及时的停止犯罪行为并继续做出犯罪行为后,也是会加重对其的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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